关于举办民办高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师培科 时间:2013-06-20 点击数:
各民办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54号)精神,全面提升民办高校青年教师师德、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提高民办高校教育教学质量,拟从今年起,委托福建省高师培训中心用3年时间,分期分批对我省民办高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进行培训。现将2013年度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名额:全省民办高校近5年新入职从事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年龄35周岁以下,不含兼职教师),每所学校安排近5年新入职教师人数的三分之一参加今年的培训。
二、培训内容:高校教师师德、现代教育理念及教学创新、高校新教师心理调适、青年教师课堂教育教学能力与技巧、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应用与制作、规范化课堂教育教学等。
三、培训时间:7月中旬至8月上旬,为期一周。具体班次及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地点:为方便教师就近参加培训,分别在福州、厦门、泉州设培训点。福州、莆田、宁德、三明、南平等五地市的民办高校教师安排在福州培训点;厦门、漳州、龙岩三地市的民办高校教师安排在厦门培训点;泉州市民办高校教师安排就地参加培训。
五、培训费用:培训费、食宿费由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拨付,往返车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六、结业颁证:凡参加培训、完成培训计划规定的学习课时,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由福建省教育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继续教育的依据之一。
七、其他事项:请各民办高校6月25日前将参加培训学员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寄至“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培训班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jvett@fjnu.edu.cn。
联系人:林曦云、阮连明。联系电话:(0591)83498591,传真:(0591)83440494。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路75号,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邮编:350007。
附件:1.福建省民办高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报名表
2.福建省民办高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