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1-09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按照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计划安排,现开展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务聘任工作。聘任工作按照教代会通过的《闽南理工学院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试行)》(闽南理工人〔2014〕15号文)执行。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审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实验技术和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符合相关系列职务评聘文件规定,具备申报相应职务任职条件者。

二、聘任条件和要求

1.高等学校教师、实验技术和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和聘任办法,原则上仍按照闽教职改〔1997〕010号、闽教职改〔1998〕012号和省相关系列有关文件规定以及闽南理工人〔2014〕15号文件执行。

2.申报晋升或转聘教师、实验技术和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中级职务聘任条件的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8年12月底。

3.申报聘任教师系列中级职务人员应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4.聘任高等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参加职称外语合格考试,其中外语免试对象,按闽人发〔2002〕152号文件执行。

5.发表在论文集、增刊、专刊、专辑、特刊等刊物上的论文,学位论文以及未正式发表、出版的论著等,均不计入文件规定的论著数量。所提交的期刊和论文,均须附从新闻出版总署和中国知网下载的检索证明。

三、推荐申报工作要求

1.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各系院要严格按照职称聘任申报条件要求,加强考核申报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教学科研水平和业绩;对申报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的人员,要加强考察其管理工作实绩。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推荐申报。

2.严格实行申报材料公示制度。各系院要将申报人员填写并拟上报的申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简明表等,在本单位公示7天。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所在单位应在申报人员《评审表》10页中的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3.认真及时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各高等学校要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认真如实填写有关材料,及时做好推荐申报工作。要对申报人员填写、录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评审材料齐全,表格(含纸质和电子表格)填写规范、准确、真实。因材料不齐全或电脑录入错误,影响预审和评审结果的,由申报人和单位自行负责。

四、其他事项

1.高校教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

2.所有申报材料须经学校人事或职改部门审核,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3.申报人员的材料袋(有封口的档案袋)封面要贴上内装材料清单,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

4.申报聘任材料请于2018年12月14日前送达人事处校职改办,逾期不予受理。

5.聘任评议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361号)规定执行。

附件:2018-2019学年高校教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八年十一月九日

 2018-2019学年中级职称申报通知.rar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宝盖风景区(宝盖校区)、福建省石狮市厝仔工业区(蚶江校区) 邮编:362700  联系电话:0595-88259999

传真:0595-88911791 电子信箱:bgs@mnust.cn; 闽ICP备09019555-1  @CopyRight